三俗非俗

2010年10月25日 / 感悟转载 / 1条 / 1,506次

── 雅俗问题的思考之三

三俗非俗 〇 真俗的人都不媚俗,正如真善的人都不伪善。媚俗之可恶,在“媚”不在“俗”。
反“三俗”,我赞成。庸俗、低俗、媚俗,当然该反。加上“鄙俗”和“恶俗”,变成“五俗”,也该反。比如在公共场合随地吐痰、大声喧哗、乱扔垃圾,就是“鄙俗”;端架子、摆排场、打官腔、拍马屁,则是“恶俗”。这些,都应该在反对之列。不过,牵涉到文学艺术,主要还是“三俗”,那就只反“三俗”也罢。
问题是为什么要反?这可得整明白了。否则,没准就会事与愿违,适得其反。
那么,“三俗”究竟坏在哪里?在“俗”吗?未必。就说“媚俗”。一个人,或者一个节目,一部作品,为什么要媚俗呢?是因为喜欢俗,或者本来就俗?显然不是。真心喜欢,那不叫“媚”。媚,是原本不待见,却要装喜欢。何况本来就俗,还用得着“媚”?直截了当表现出来就是。这样的“俗”,就不能叫“媚俗”,得叫“本俗”,甚至“本真”。
本俗不必反,也反不了,因为“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”。陆游说梅花是“零落成泥辗作尘,只有香如故”,其实萝卜也一样。你就是把它切开了剁碎了,变成萝卜泥,也还是萝卜味儿,正所谓“零落成泥辗作尘,只有俗如故”。真雅和真俗,都是骨子里的东西,谁也甭想改变。梅花之雅,萝卜之俗,都如此。它们,也都不需要“媚”。
再说了,“媚俗”不好,“媚雅”就好么?怕也不好。什么叫“媚雅”?酸文假醋,装腔作势,附庸风雅,故作高深。这些,都讨嫌,都恶心吧?为什么讨嫌、恶心?假。媚雅和媚俗,骨子里都是“装”,只不过一个装大爷,一个装孙子;一个装高雅,一个装低俗。说到底,不都是“披着羊皮的黄鼠狼”?
实际上,真俗的人都不媚俗,正如真善的人都不伪善。所以,媚俗的人,一定本来不俗;媚雅的人,也一定本来不雅。本来不俗不雅,为什么要装俗装雅?或者是“有图谋”,或者是“没头脑”。有图谋,就看风向;没头脑,就瞎起哄。于是,俗的东西有市场,他就媚俗;雅的东西有地位,他就媚雅。至于自己的观点、立场、追求、本色,对不起,没有!
没有也就罢了。一无所有,不是罪过。问题是他又想有,或者要装成有,也就只能媚。如果还想捞到好处,比如赚钱或者获奖,就更得媚。什么是“媚”?说得轻一点是讨好卖乖,说得重一点是奴颜婢膝,这还能是好东西?所以,媚俗也好,媚雅也罢,一切媚态,包括媚官、媚权、傍大款,统统该反,统统该批!
由此可见,媚俗之可恶,在“媚”不在“俗”。庸俗、低俗、鄙俗、恶俗,也一样。俗,原本是一种形态,一种方式,一种风格,何罪之有?所以,在我这里,它只是一个中性词,不带褒贬。它也只陈述事实,不带取向。说得再明白一点,雅与俗,就像大与小、长与短,你不能说哪个就是好的、对的,哪个就是坏的、错的。谁都知道,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;大有大的难处,小有小的方便(比如船小好掉头)。同样,雅有雅的意义,俗有俗的价值。这就正如原始森林,肯定是有乔木,有灌木,也有小草,还有落叶。你要是把小草和败叶都打扫干净了,请问那还是兴安岭吗?
更何况,雅与俗,是可以转化的。老子说祸福相依;庄子说神奇变成臭腐,臭腐变成神奇;毛泽东说矛盾对立的双方,无不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。这样看,雅能变成俗,俗也能变成雅。想当年,关关雎鸠,是在田间地头唱的;唐诗宋词,也有部分是在青楼妓馆唱的。这不就是当年的《涛声依旧》,当年的《相约九八》,当年的二人转吗?还是没上春晚,没上“刘老根大舞台”的,现在却成了经典。相反,当年被视为“高雅艺术”的某些作品,却未必还有价值。尤其是那些歌功颂德的华丽词章,今天看来,岂非“俗不可耐”?
当然,雅与俗,也只是“可以转化”,未必“一定转化”。也有不转化的。历史长河,大浪淘沙。有的能万古长青,有的是过眼烟云。但这无关乎“雅俗”,要看“真伪”。只要真,不管是真雅还是真俗,都有成为经典的希望;媚雅和媚俗,则注定一文不值。
在此前提下,“俗的艺术”便表现为三个层次。最低的层次,是“本真的俗”。因为“本真”,所以可爱;也因为“本真”,弄不好就会粗糙、粗鄙、粗俗。所以孔子说,一个君子,应该率真。但过于率真,又难免粗野。这就要修饰。但修饰过头,又难免虚伪。最好,是既能真实,又有教养。这在孔子那里,就叫“文质彬彬”。表现于文学艺术,就是“雅俗共赏”。
雅俗共赏,比“本真的俗”上了一个台阶,算是第二个层次,但还不是最高境界。最高境界,是“大雅若俗”。因为雅俗共赏是“中和”,大雅若俗是“太和”。中和,就是矛盾对立的统一;太和,则是矛盾对立的转化。前者是中庸之道,后者是辩证逻辑;前者“人为”,后者“天成”。所以,中和,只是一般的和谐;太和, 那么,“三俗”究竟坏在哪里?在“俗”吗?未必。就说“媚俗”。一个人,或者一个节目,一部作品,为什么要媚俗呢?是因为喜欢俗,或者本来就俗?显然不是。真心喜欢,那不叫“媚”。媚,是原本不待见,却要装喜欢。何况本来就俗,还用得着“媚”?直截了当表现出来就是。这样的“俗”,就不能叫“媚俗”,得叫“本俗”,甚至“本真”。才是最高的和谐。 最高的和谐,就是“看起来不和谐,实际上最和谐”,比如《易经》中的乾坤两卦。老子则认为,一个事物的最高境界,是“看起来像它的对立面”。比如,上德若谷(最崇高的好像最卑下),大白若辱(最干净的好像最肮脏),大直若屈(最正直的好像最扭曲),大巧若拙(最巧妙的好像最笨拙)。后来,苏东坡还发展为“大勇若怯,大智如愚”(《贺欧阳修致仕启》)。按照这个逻辑,大雅,岂非“若俗”?最雅的东西,岂非看起来最俗?
这就要有大智慧,也要有大慈悲。有大慈悲,才能“一视同仁”(雅俗平等)。有大智慧,才能“点石成金”(化俗为雅)。雅俗共赏就是一视同仁,大雅若俗就是点石成金。那么,我们为什么要立足“俗”,不立足于“雅”?因为俗的东西,最接近人性的本真。因此,把“本真的俗”,通过“雅俗共赏”,变成“大雅若俗”,就是文明的最高境界了。这就是黑格尔说的“正反合”,也就是中国人说的“返朴归真”。
?? 所以,三俗要反,也要小心。如果把“上德若谷”当成了“低俗”,把“大白若辱”当成了“庸俗”,最后把“大雅若俗”也给整没了,那可罪过不轻!

刊载于 2010年9月7日《南方都市报》B15版,责任编辑刘炜茗


《三俗非俗》有1条评论

  1. 清风雅舍说道:

    喜欢交朋友,希望大家多来我的博客转转


清风雅舍 留言